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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方最优价格”和“对方最优价格”是两种不同的委托方式,区别主要在于成交的优先顺序和价格确定性上。
**1. 本方最优价格委托**
* **含义**:您下单时,系统会以您所在交易队列(买一或卖一)当时的最优价格为您申报。
* **举例**:如果您想买入股票,当前“买一”价是10.00元,那么您的买入委托就会以10.00元的价格报出,并排在“买一”队列的末尾。
* **特点**:**保证不立即成交,避免追高或杀跌**。您的委托会进入现有队列等待,不会主动去“吃”对方的卖单,因此不会立即推动价格变动。这适合您希望在一个相对稳定的价位附近排队成交,不急于立刻完成交易的情况。
**2. 对方最优价格委托**
* **含义**:您下单时,系统会以对方队列(即卖一或买一)当时的最优价格为您申报并立即成交。
* **举例**:如果您想买入股票,当前“卖一”价是10.01元,那么您的买入委托就会立即以10.01元的价格与“卖一”的对手方成交。
* **特点**:**保证立即成交,但价格可能不是最理想的**。这种方式牺牲了一定的价格优势来换取成交的即时性。适合您对成交速度要求很高,愿意接受当前市场最优报价的情况。
**简单总结**:
* **本方最优**:追求价格稳定,不急于成交,在现有队列中“排队”。
* **对方最优**:追求成交速度,接受当前市场价,立即“吃掉”对手方的订单。
对于大多数普通投资者,在行情波动不大时,两种方式的成交价格差异通常很小。但在快速上涨或下跌的行情中,选择“对方最优”可能会因为追价而产生稍高的成本或稍低的卖出价。
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您对**成交速度**和**价格控制**的权衡。如果您希望更精准地控制成本,可以考虑使用限价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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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12-28 22:33 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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