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者申请将基金份额转入现场系统的,应当持有有效身份证,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符合条件的会员营业部办理指定交易,但已经办理的除外。
2、投资者向上柜出让人或其代理机构的基金管理人提出基金份额托管申请。场外转让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按照中国结算公司相关数据接口规范申报托管。
3、必须注明受让人代码(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账号、基金代码和托管数量。其中,托管数量应为整数。
4、中国结算公司TA系统办理托管申报。符合条件的转账申报数据,扣除投资者在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中的份额,相应增加上海证券账户基金份额。对于不合格的转账申报数据,注明失败原因,并反馈给转让方的基金管理人或其代理人。
中国结算公司将托管成功和不成功的结果反馈给场外转让方或其关联方的基金管理人。
5、T+2日起,投资者可在场内指定交易所属有资格的上证所会员处查询到该转托管转入基金份额。
发布于2021-7-12 13:05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