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外伤害的判定依据
意外伤害需满足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您因雨天路滑跑步打车时摔伤,属于外来的、突发的意外事故,符合意外伤害的核心要件。
二、与工伤证明的关系
保险公司以“无工伤证明”拒赔不成立,原因如下:
• 雇主责任险的“上下班意外险”保障的是意外事故本身,并非以工伤认定为前提;
• 工伤证明是工伤理赔的要求,与意外险的赔付逻辑不同,保险公司混淆了两者的理赔条件。
三、维权建议
1. 整理证据:
◦ 事故现场证据:如雨天路滑的天气记录、摔倒地点的照片或视频;
◦ 公司证明:请公司出具临时更改工作地点的通知、您的考勤记录,证明您是在合理上下班途中;
◦ 医疗证据:医院的诊断证明(六根肋骨骨折的伤情报告)、医疗费用单据等。
2. 与保险公司沟通:
明确告知其意外伤害的判定标准,指出工伤证明与意外险赔付无关,要求按合同赔付。
3. 投诉或诉讼:
若保险公司仍拒赔,可向银保监会投诉(12378热线),或通过法律途径起诉,依据保险合同主张合法权益。
综上,您的情况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公司拒赔理由不成立,建议您积极维权。
发布于2025-10-24 23:23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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