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及保险相关规定,未成年人的理赔金属于其个人财产,监护人作为代领人,必须将这笔资金用于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医疗等必要支出,例如支付孩子的学费、医疗费、生活开支等,不得用于监护人自身消费、投资(除非是为了孩子利益的稳健投资)或其他与孩子无关的用途。
若监护人滥用这笔资金,未成年人成年后或其他合法权利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追回。为保障资金安全,建议监护人将理赔金存入以未成年人名义开设的专属账户,单独管理,并保留资金使用的相关凭证,确保每一笔支出都能证明是为了孩子的利益。
发布于15小时前 苏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