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报时间:每个交易日的9:10 - 9:15为集合竞价申报时间。
2. 申报范围:在集合竞价时,投资者可以根据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和规定的涨跌幅限制,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申报。
3. 成交原则:集合竞价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的价位。高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低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等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或卖出申报,根据买入申报量和卖出申报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报量成交。
4. 开盘价确定:集合竞价产生的成交价即为该合约当日的开盘价。
例如,某股指期货合约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为4000点,当日涨跌幅限制为±10%,则在集合竞价时,投资者可以申报的价格范围为3600点 - 4400点之间。如果在集合竞价期间,申报买入的数量为1000手,申报卖出的数量为800手,而3800点这个价位能够使成交量达到最大,那么3800点就是该合约当日的开盘价,申报买入价格高于3800点的全部成交,申报卖出价格低于3800点的全部成交,申报价格等于3800点的买入或卖出申报,按照800手的数量成交。
不同的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品种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别,具体的集合竞价规则还需要参考相关交易所的规定和合约细则。如果您对股指期货的集合竞价规则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您通过叩富问财平台咨询专业的期货经理,他们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和指导。
发布于2025-10-17 10:09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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