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并非固定为第几个交易日,而是由各交易所根据品种特性差异化设定。主要存在两种确定方式:
1. 按月份特定日期:
例如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股指期货,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节假日顺延),与当月第几个交易日无关。
2. 按交割月倒数计算:
商品期货多采用此类规则,常见的有:
- 交割月份第10个交易日(如部分农产品)
- 交割月倒数第7个交易日(如能源化工品)
- 交割月倒数第4个交易日(如黑色系品种)
具体到某个品种的最后交易日规则,需要查阅该品种所属交易所的合约细则。以2025年10月为例:
若某品种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第10个交易日,10月共23个交易日,则最后交易日为10月14日(第10个交易日)。
建议重点关注:
1. 不同交易所、不同品种的最后交易日计算方式存在显著差异
2. 最后交易日与交割日通常不是同一天,中间会有交割准备期
3. 遇节假日会顺延,需以交易所公告为准
若您需要了解具体品种的最后交易日计算规则,可以添加微信或打电话,我可以结合交易所最新合约细则为您详细解读,并提供交割月历提醒服务,帮助您做好持仓规划。
发布于18小时前 深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