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在首交易日、最后交易日及交割月前后确实可能不同,核心逻辑是交易所通过动态调整涨跌停板来控制风险、抑制过度投机并保障交割顺畅。
1. 首交易日(上市首日):多数品种不设涨跌停,或设置较宽幅度(如±10%),因新合约缺乏价格锚定,需给予市场充分博弈空间。
2. 最后交易日(交割月前):通常收窄涨跌停(如±3%-5%),防止价格剧烈波动影响交割结算价。例如,上期所螺纹钢交割月前一月第十个交易日开始,涨跌停从±7%逐步缩至±3%。
3. 交割月:部分品种(如股指期货)直接取消涨跌停,因进入现金交割阶段;商品期货则维持低幅度限制(如±2%),确保实物交割秩序。
4. 特殊调整:若合约连续出现单边市,交易所会启动“扩板”机制(如从±5%扩至±7%),但交割月附近可能暂停扩板以锁定风险。
操作建议:交易前务必查阅交易所最新公告,重点关注《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关于涨跌停板幅度的条款,尤其临近交割月时需警惕流动性骤降与强平风险。
以上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参考,如需专业人工服务请点击头像查看加V咨询。
发布于2025-8-23 00:05 盘锦
当前我在线
直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