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合约的持仓期限主要由交易所规则决定。国内商品期货主力合约通常有1-3个月的活跃交易期,但个人投资者需特别注意交割月限制。例如,郑商所和大商所禁止个人持仓进入交割月,而上期所允许按整数倍持仓进入交割月前半月,中金所的股指期货则可持仓至最后交易日(现金交割)。
对于持有1个月的可行性:
1. 非交割月合约:完全可以持有一个月,如交易主力连续合约。
2. 临近交割月合约:需计算距离交割月的剩余时间。假设当前10月15日交易1月合约,持有一个月到11月15日仍安全;但若交易12月合约,部分交易所11月底就需平仓。
不同品种的特殊规则:
农产品期货(豆粕/玉米):交割月前1个月末需平仓
工业品期货(螺纹钢/铜):上期所品种可持仓至交割月15日
金融期货(股指/国债):可持仓至最后交易日
建议操作:
若计划持仓超1个月,优先选择次主力合约(如当前10月可交易次年1月合约),并设置移仓提醒。同时预留足够保证金应对波动,单品种建议不超过总资金30%。
期货交易中合理的持仓周期规划能有效规避强制平仓风险。如需具体品种的持仓节点计算或移仓策略指导,可以添加微信或打电话,为您对接专业顾问提供实时合约期限查询和风控方案。
发布于2025-10-15 13:06 深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