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合约能否持有一个月取决于具体品种和交易所规定。国内商品期货合约通常有1-12个月不等的交割月份,但个人投资者持仓期限受以下规则限制:
交易所差异化规则:
郑州商品交易所与大商所:
个人投资者不得持仓进入交割月,需在交割月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平仓。例如持有玉米2405合约(5月交割),需在4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平仓。
上海期货交易所:
允许个人投资者按交割单位整数倍持仓进入交割月(如螺纹钢交割单位为30手,需持30/60/90手等),但需在交割月第15个交易日收盘前平仓,否则会被强平。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采用现金交割的股指期货(如沪深300)允许持仓至最后交易日,国债期货需在最后交易日的前两个交易日平仓。
主力合约流动性规律:
实际交易中,主力合约通常持续1-3个月,临近交割月时流动性会显著下降。建议在主力合约切换前1-2周移仓(通常为奇数月合约切换时)。
风险提示:
保证金会随交割临近逐步提高(上期所交割月前第二月第十个交易日起梯度增加)
强制平仓可能无法获得理想价格
跨月价差可能导致移仓成本增加
期货交易需要严格遵循交易所规则,建议提前规划持仓周期。如需了解具体品种的持仓时间节点或移仓技巧,可以添加微信或打电话,为您提供交易所官方规则文本和主力合约切换提醒服务,助您合规交易。
发布于2025-10-16 14:12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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