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公司原则上仍可分红、配股,但实操概率极低,投资者应视为“几乎不可能”。
法律层面
退市仅取消上市资格,公司法人地位仍在。《公司法》规定,只要具备可供分配利润并经股东大会通过,即可分红;配股(向老股东增发)也只需股东大会及证监会核准,与上市状态无直接冲突。
现实障碍
• 资金枯竭:多数退市公司连续亏损,账面未分配利润为负,无红可分。
• 股东结构:退市后股份转至老三板(两网及退市板块),流动性骤降,大股东缺乏再融资动力。
• 监管成本:配股需聘请券商、审计、律师,退市公司通常无力承担。
• 替代工具:真有融资需求,老三板公司更倾向于定增或私募债,而非配股。
3. 例外情形
极少数退市国企或现金流充沛的民企,可能在老三板实施象征性分红(如每股派元),但频率与金额远低于上市时期。
结论:把退市股当“壳”或“彩票”即可,勿指望持续分红或配股。若持仓已退市,应关注老三板转让规则及公司重整进展,而非等待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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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9-25 14:56 盘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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