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有的会把信息首次公开披露日认定为揭露日,也就是14号;也有的会考虑市场反应,把股价开始明显受影响的日期当作揭露日,即15号。最终揭露日的确定,可能还需要结合法院的相关判决和具体案例情况。如果还有问题点赞或点我头像加微联系我。
发布于2025-9-24 16:40 杭州
叩富问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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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9-24 16:40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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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方通揭露日的认定,关键要看虚假陈述行为被市场知悉的时点。通常法院会以立案调查公告发布日(4月14日)作为揭露日,因为这是信息首次公开的时点,即便股价次日才下跌,但市场风险从公告日起已有预期。不过具体判定需要结合股价异动幅度、市场反应持续性等证据,最终由法院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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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9-24 16:41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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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9-24 16:41 盘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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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9-24 16:42 鹤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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