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开展 IB(介绍经纪)业务,核心是把期货投资者介绍给期货公司,并协助开户、风控及后续服务,自身不得直接经营期货经纪。具体做法如下:
1. 资质准备
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取得 IB 业务资格;与一家或多家期货公司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责、客户权益保护及佣金分成比例。
2. 人员与系统
至少配备 5 名通过期货从业考试、具备 2 年以上相关经验的高管及业务人员;建立独立的 IB 业务管理制度、客户资料档案系统、风险揭示及适当性管理流程。
3. 客户开发与服务
通过营业部、线上 APP、投教活动等渠道获客;向客户充分揭示期货交易风险,完成适当性匹配、知识测试、双录留痕;协助客户与期货公司远程或临柜开户,传递交易编码。
4. 持续管理
每日监控客户风险度,出现追加保证金或强平时,时间通知期货公司并协助联系客户;定期回访、投教,维护客户资料;按协议与期货公司结算佣金,留存 20% 以上作为风险准备金。
5. 合规隔离
证券自营、资管资金不得参与期货 IB 客户交易;IB 业务与证券经纪业务在人员、账户、资金、信息系统上严格隔离,防范利益冲突和信息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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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9-6 05:37 盘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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