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例如,某几个大户联合起来,大量买入某种期货合约,造成该合约价格大幅上涨,然后在高位获利了结。
2. 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期货交易,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比如,A和B事先约定好,在某个时间以某个价格相互买卖一定数量的期货合约,制造市场活跃的假象,吸引其他投资者跟风交易,从而达到操纵价格的目的。
3. 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期货交易,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例如,某投资者控制了多个期货账户,在这些账户之间频繁进行交易,制造虚假的交易信息,误导其他投资者。
4. 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这种行为类似于“左手倒右手”,通过自己与自己进行交易,来操纵期货价格。
这些操纵市场的行为都是违法违规的,会严重损害其他投资者的利益,破坏期货市场的正常秩序。为了维护期货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监管部门会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打击操纵市场行为,包括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等。
如果您在期货交易中遇到了可疑的情况,或者发现了操纵市场的行为,建议您及时向监管部门或者期货交易所报告。同时,在进行期货交易时,您也应该保持警惕,理性投资,避免盲目跟风,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发布于2025-9-3 11:06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