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规则,一个自然人在境内最多可开立3个A股证券账户(含沪、深市场分开计算,但通常券商一次性帮你同时开通)。
1. 3个账户可在不同券商开立,但总数不得超过3个。
2. 若已开满3个,想换券商,需先注销或转托管其中1个,腾出名额后才能新开。
3. 信用账户(融资融券)、B股账户、港股通、北交所等权限,均与上述3个普通A股账户独立,不占用名额。
4. 机构投资者无数量限制。
简记:个人普通A股账户“上限3个”,其余权限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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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8-30 03:48 盘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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