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资金第三方存管:客户资金统一存放在银行托管专户,券商无法直接动用;即使券商破产,资金仍在银行名下,受《证券法》第139条保护。
2. 牌照与监管:任何券商须获证监会牌照并接受净资本、风控等持续监管;违规成本高,牌照价值远超“卷款”收益。
3. 投资者保护基金:若券商因挪用客户资产被撤销牌照,投保基金可先行垫付,个人上限50万元。
建议:开户前在证监会官网查询机构名录,确认“全牌照”并开通第三方存管;单家券商托管资金不超过50万,分散2-3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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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8-23 15:02 盘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