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强制现金要约收购的情况下,作为股东是有选择权的。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当收购方触发强制要约条件(比如持股超30%),必须向全体股东发出现金收购要约。这时候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是否接受——如果认为价格合理或者持股收益达标,可以卖出一部分或全部股票;如果不认可价格或对公司前景有信心,也可以选择继续持有。不过要注意,一旦收购方最终通过要约获得超90%股份,可能会启动强制收购剩余股份的程序。
如果遇到这类情况,建议结合公司基本面和市场估值综合考量。想了解更多港股交易规则或持股处理技巧,欢迎点赞后联系我沟通。我们作为国企券商,有专业团队提供国际市场的实时分析和账户管理服务,无论是股票操作还是资产配置,都能给您定制清晰的方案。需要咨询可以直接私信,帮您做好每一步决策规划。
发布于2025-8-21 16:47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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