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内期货交易所规则,个人投资者确实必须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前平仓离场,不能进入交割月。具体来说:
1.各交易所对个人持仓进入交割月的规定不同:
上海期货交易所:自然人客户需在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收市前平仓。
郑州商品交易所:自然人客户不得持有交割月合约进入交割月。
大连商品交易所:自然人客户需在交割月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平仓。
2.若未及时平仓:
交易所将按规定进行强行平仓,产生的盈亏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可能面临交易所的警告、限制开仓等监管措施。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不同品种的最后交易日和交割规则存在差异。建议您提前关注交易所公告或通过交易软件查询具体合约的规则说明。
期货交易细节多,容易踩坑,专业解读能有效规避风险。添加微信或打电话,我可以结合多年经验,为您清晰解读相关规则逻辑、强平机制和关键风险点,助您交易时心中有数,操作更稳健。
发布于2025-8-3 21:39 深圳



分享
注册
1分钟入驻>
关注/提问
15011398852
秒答
搜索更多类似问题 >
电话咨询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