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投资同一支港股先亏后赚,能否用之前的亏损抵扣盈利后再计算 20% 个人所得税,需结合收益类型和现行政策规则判断:
首先,需明确港股投资涉及的应税收益主要是股息红利所得(需缴 20% 个税),而资本利得(买卖差价)目前暂免征收个税。这两类收益的抵扣规则截然不同:
股息红利所得:不可用亏损抵扣
股息红利是公司分配的利润,属于 “即时性应税所得”,与买卖股票的盈亏无关。例如,您此前买港股亏损 5 万元,但本次获得股息 3 万元,这 3 万元需单独按 20% 缴纳个税(即 6000 元),不能用之前的亏损抵消。资本利得(若未来征税):同支股票可抵扣
若未来政策调整对资本利得征税,同一支股票的亏损可抵扣同支股票的盈利。比如,先以 10 元买入 1000 股,9 元卖出亏 1000 元;后以 8 元买入 1000 股,10 元卖出赚 2000 元,抵扣后实际盈利 1000 元,按此基数计税。但不同股票的盈亏、不同类型收益(如股息与资本利得)之间不可交叉抵扣。跨年度抵扣限制
即便允许抵扣,亏损通常仅限当年或规定年限内抵扣,跨年未抵扣的亏损可能失效(具体以未来政策为准)。
当前核心是:股息红利必须单独计税,与买卖盈亏无关;资本利得暂不征税,若未来征税,同支股票的亏损可抵扣同支股票的盈利。
由于港股投资涉及多笔交易时,盈亏核算和抵扣规则容易混淆,尤其是跨年度、多类型收益并存的情况。若您需要梳理具体交易记录,精准测算潜在税负,或提前规划持仓策略以优化税务成本,欢迎点击右上角加微信。我们会根据您的交易明细,结合最新政策提供定制化分析,帮您清晰掌握税务规则,避免多缴或误缴。
发布于2025-7-22 17:09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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