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条例核心内容(2021 年生效)要求金融市场参与者(如基金、上市公司)披露投资活动的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影响,分为三类:第 8 条产品:促进环境或社会特征(如绿色基金)。
第 9 条产品:具有明确环境或社会目标(如碳中和基金)。
第 6 条产品:未声明 ESG 属性的普通产品(需披露 ESG 风险)。
2. 对股票交易的影响上市公司披露压力:需向投资者提供 ESG 报告(如碳排放、供应链合规性),否则可能被排除在 ESG 基金投资范围外。
资金流向变化:ESG 合规的股票更易获得欧洲资金流入,反之可能遭遇抛售(如传统能源股若 ESG 评分低)。
跨境投资门槛:非欧盟企业若在欧洲市场融资或被欧洲基金投资,需符合 SFDR 披露要求。
发布于2025-5-28 00:24 郑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