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以 2024 年年报为首个适用年度报告,如出现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等情况,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规范类强制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自新规则发布实施之日起,如出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30% 以上,或者金额达到 2 亿元以上,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等情况,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方面,以 2024 年为首个适用年度,连续两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新规则发布实施之日起 6 个月后施行部分情形,如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 “ST” 字样的相关情形;部分情形以 2024 年度作为起算年度,如涉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和最近连续 3 个会计年度的相关指标;还有部分指标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如首次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指 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的相关情形。按照新规则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科创板股票,不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交易相关事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六章的规定执行。
发布于2025-5-27 23:43 郑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