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上市后,在交易过程中是可以进行要约收购的。
要约收购分为强制要约收购和自愿要约收购两种类型。
强制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30%时,继续增持股份需向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自愿要约收购则是收购人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股份,可以发出全面或部分要约。
要约收购的规则包括:收购人需公平对待所有股东,收购价格不得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股票的最高价格,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且不得超过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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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5-23 10:06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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