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股票在上交所的定位和上市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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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股票在上交所的定位和上市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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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股票定位和上市要求:定位是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上市要求在市值、

发布于2025-5-18 06:26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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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定位聚焦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主要服务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上市要求方面,科创板允许未盈利企业上市,不过市值及财务指标需满足一定标准。比如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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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5-18 09:36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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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科创板的定位是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具体而言,科创板重点支持以下行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支持类: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及符合科创板定位的其他领域。

限制类:限制金融科技、模式创新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

禁止类:禁止房地产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的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


科创板上市要求

1. 发行条件

持续经营时间:发行人需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会计基础与内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

独立经营能力: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合法合规经营: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 市值及财务指标

发行人需满足以下市值及财务指标之一:

标准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标准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标准三: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标准四: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标准五: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3. 科创属性评价指标要求

研发投入: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5%以上,或者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

研发人员占比: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发明专利: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

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0%,或者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

4. 红筹企业及表决权差异安排

红筹企业:红筹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需满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

表决权差异安排:发行人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市值及财务指标需满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5. 其他要求

股本总额: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公开发行比例: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总结:科创板的上市要求综合考虑了企业的市值、财务状况、科创属性以及特殊安排(如红筹企业、表决权差异等),旨在支持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企业发展,同时保障市场的稳定和投资者的利益。

相关问题可随时加微信交流,提供一对一解决方案。

发布于2025-5-19 15:19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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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是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的一个独立板块,主要定位于服务科技创新企业,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上市要求主要包括:公司需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具备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符合一定的财务指标要求,如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30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少于1000万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1亿元;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等。具体上市条件和流程,欢迎加我微信咨询。我司的股票佣金政策让您的投资回报更加可观!!手机APP开户方便快捷不受时间地域局限,市场上普遍是平均水平的样子,不管资金大小!!一律都做成本价的佣金!!找我开户吧!!利率专项4.5%!

发布于2025-5-18 09:01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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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是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的一个独立板块,定位于支持科技创新企业上市。上市要求主要包括:公司需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业务模式清晰,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还包括近20日日均五十万和2年以上的交易经验。证券公司开户流程手机上就可以完成,建议选择国内综合实力强的券商,要有身份证和银行卡,进入开户界面按照步骤操作即可都差不到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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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5-19 09:36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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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科创板股票在上交所的定位是 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主要面向以下领域的企业:

高新技术产业:如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

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前沿领域。

以下内容摘自2024年4月修订的最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若您想了解更多或是有其他问题,欢迎点我头像添加微信联系。


第一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
2.1.1发行人申请在本所科创板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二)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四)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五)本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红筹企业发行股票的,前款第二项调整为发行后的股份总数不低于3000万股,前款第三项调整为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红筹企业发行存托凭证的,前款第二项调整为发行后的存托凭证总份数不低于3000万份,前款第三项调整为公开发行的存托凭证对应基础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发行后的存托凭证总份数超过4亿份的,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对应基础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0%以上。
本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对上市条件和具体标准进行调整。
2.1.2发行人申请在本所科创板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三)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四)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五)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本条所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所称净利润、营业收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指经审计的数值。
2.1.3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号)相关规定的红筹企业,可以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
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申请在科创板上市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前款所称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指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一)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的,最近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10%以上;
(二)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5亿元的,最近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20%以上;
(三)受行业周期性波动等因素影响,行业整体处于下行周期的,发行人最近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期平均增长水平。
处于研发阶段的红筹企业和对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重要意义的红筹企业,不适用“营业收入快速增长”上述要求。
2.1.4发行人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持有人资格、公司章程关于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具体规定,应当符合本规则第四章第五节的规定。
本规则所称表决权差异安排,是指发行人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在一般规定的普通股份之外,发行拥有特别表决权的股份(以下简称特别表决权股份)。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大于每一普通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其他股东权利与普通股份相同。
2.1.5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完成股份公开发行后,向本所提出股票上市申请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市申请书;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
(三)首次公开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全部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证明文件;
(四)首次公开发行结束后,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规则要求出具的证明、声明及承诺;
(六)首次公开发行后至上市前,按规定新增的财务资料和有关重大事项的说明(如适用);
(七)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发布于2025-5-19 09:56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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