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收购规则: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向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的方式,收购该公司股份的行为。收购人在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一定比例(如 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向该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要约收购的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收购人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并聘请财务顾问等专业机构出具专业意见。
特殊规定: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仍可进行,但有一些限制。例如,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期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被收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要约收购期间不得辞职,以保持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同时,交易所会对要约收购期间的股票交易进行重点监控,防止出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发布于2025-5-10 22:37 武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