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股东权益为正值或净利润为正值、最近年度财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公司,其股票每周转让 5 次(每星期一、二、三、四、五各转让一次),其股票简称最后一个字符为阿拉伯数字 “5” 。
2、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股东权益和净利润均为负值,或最近年度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公司,其股票每周转让 3 次(每星期一、三、五各转让一次),其股票简称最后一个字符为阿拉伯数字 “3” 。
3、未与主办券商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或未与全国股转公司签署《股票转让服务协议》,或未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或未披露中期报告的,其股票每周转让一次(每星期五转让一次),其股票简称最后一个字符为阿拉伯数字 “1” 。
发布于2025-5-4 20:49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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