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规定,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 属异常波动 。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包括连续 10 个交易日内 3 次出现同向异常波动情形;连续 10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 100%(-50%);连续 30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 200%(-70%)等。新增异常交易行为如通过大笔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维持可转债交易价格或交易量特定状态;通过大额申报、集中申报或不合理价格申报意图加剧价格异常波动或影响交易秩序;大量或频繁进行日内回转交易影响正常交易秩序。投资者应合理交易,避免短期内集中大量申报,不进行异常价格申报,控制日内回转交易频率,依据市场基本面和自身投资策略交易,不盲目跟风炒作,从而避免触发异常交易预警 。
发布于2025-4-27 00:17 武汉



分享
注册
1分钟入驻>
关注/提问
18581561771
秒答
搜索更多类似问题 >
电话咨询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