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可交换债和可转债都是兼具债性和股性的混合金融工具,但两者存在明显区别:
1.发行主体不同
可交换债通常由上市公司股东(如大股东、机构投资者)发行,而可转债由上市公司本身发行。例如,某集团持有A上市公司股份,可以发行以A公司股票为标的的可交换债。
2.转换股份来源不同
可交换债换股时,用的是发行人存量股票(即已持有的股份);可转债转换的是上市公司新发行的股票,会稀释原股东权益。
3.条款设计差异
可交换债的转股价一般不低于发行前1日标的股票均价的90%,而可转债要求不低于前20日均价和前1日均价较高者。此外,可交换债通常不设强制赎回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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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4-17 12:50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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