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利税的扣费时间与持股期限有关,具体如下:
- 持股期限超过1年:自2015年9月8日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 持股1个月至1年(含1年):税负为10%。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 持股1个月以内(含1个月):税负为20%。同样在个人转让股票时,由相关机构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并扣除红利税。
红利税计算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计算投资者持股期限。中登公司于卖出股票的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将应扣缴红利税数据发送给证券公司,由证券公司进行代扣,代扣期限为31个工作日。
发布于2025-3-31 11:06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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