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开户后,交易权限会受到多方面的限制,具体如下:
标的证券限制
并非所有证券都能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只有在交易所和证券公司规定的标的证券范围内的证券才可以。一般要求是市值较大、流动性好、交易活跃、股价相对稳定的股票,像一些
ST 和 * ST 股票、港股通股票等通常不在两融标的范围内。例如,截至 2024 年,北交所首批有 56
只股票作为融资融券标的,占北交所上市公司总数的 33%。
交易期限限制
融资买入和融券卖出都有期限规定,融资融券合约通常为 180 天左右,到期前投资者需决定展期或平仓,否则可能被强制平仓。
保证金限制
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要向券商缴纳一定比例保证金,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 100%,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 50%。
当维持担保比例低于 130% 时,券商会要求投资者追加担保物或偿还部分负债,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达到要求,券商会进行强制平仓。
交易行为限制
禁止利用融券实施变相 T+0 交易,如客户在同一交易日内,融券卖出后不能就同一标的进行担保品买入或融资买入;担保品买入或融资买入后,也不能就同一标的进行融券卖出。
禁止进行两融套现等违规行为,比如通过融资买入证券后,再用该证券进行现券还券以偿还融券负债等操作是不被允许的。
持仓集中度限制
券商会对投资者信用账户内单一证券或同一板块证券的持仓比例进行限制,维持担保比例越低,集中度要求越严格。
账户额度限制
投资者的融资融券额度取决于资产状况、信用评级、券商授信政策等因素,只能在券商给予的额度范围内进行交易。
发布于2025-1-30 14:23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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