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国债期货合约按期限分为2年、5年和10年,每个期限通常可交易的合约有3个,分别为当季、下季和远季,交割月份为3月、6月、9月和12月。国债期货合约规则如下所示:
可交割国债,指符合特定合约的一篮子可参与该合约结算交割的存量上市国债的合集。每一个不同的国债期货合约可能对应着不同的可交割国债集合,根据上表规则,假设某剩余期限6.6年的附息国债,可能是当季合约的可交割债券,但随着其剩余期限的自然缩短,将不再是下季和远季的可交割券。
即使对于同一个国债期货合约,其对应可交割券合集也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产生变化,例如一级市场新发行符合交割券规则的国债会随时纳入可交割券篮子。而可交割券范围随时间的动态变化也是不同交割月合约之间定价差异的重要原因之一。
由于一篮子可交割国债在票面利率、剩余期限、付息时间等利率债基本要素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如何将它们与期货合约建立起公允合理的映射关系?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每只可交割国债对应一个不同的转换因子(公式略),成为连接特定期货合约和现券的桥梁。而国债期货的名义票面利率为3%,转换因子又可简单理解为面值1元的国债在交割月首日到期收益率等于3%时对应的净价。
以上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答案,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点击微信添加好友或者电话都可以免费咨询,24小时在线服务。
发布于2025-4-8 12:17 北京



分享
注册
1分钟入驻>
+微信
秒答
搜索更多类似问题 >
电话咨询
151039444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