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的投资门槛并没有取消10万元的要求。根据2020年4月28日实施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的规定,新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应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2.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3.风险测评等级为积极型或激进型。
这一规定并没有发生变化,因此,想要参与创业板交易的投资者仍然需要满足上述条件。同时,创业板存量投资者可以继续参与交易,但需要重新签署新的风险揭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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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4-10-23 15:36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