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期货报价单位和交易单位是根据具体的期货品种合约来确定的。在期货市场中,每个期货品种都有其特定的合约规格,包括合约单位、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等。这些规格是由相关期货交易所规定并公开透明的。以下是一些常见期货品种的合约单位介绍:
1. 大连商品交易所(DCE):
黄豆:10吨/手
玉米:10吨/手
棕榈油:10吨/手
2. 上海期货交易所(SHFE):
黄金(Au(T+D)):1千克/手
白银(Ag(T+D)):15千克/手
燃料油:10吨/手
3. 郑州商品交易所(ZCE):
棉花:5吨/手
白糖:10吨/手
菜籽油:10吨/手
4.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INE):
原油:1000桶/手
5.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CFFEX):
沪深300指数:每点300元人民币
五年期国债期货:100万元人民币面值/手
十年期国债期货:100万元人民币面值/手
报价单位是指期货价格表示的基础单位,通常与合约单位一致。例如,如果合约单位是10吨/手,那么报价单位可能是每吨的价格。而交易单位则是指客户在交易时可以买卖的最小合约数。
最小变动价位是指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通常由交易所规定。例如,如果某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是1元/吨,那么价格报价和变动必须至少以1元的整数倍进行。
我们在参与期货交易前,需要详细了解所交易品种的合约规格,包括合约单位、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等,以便正确进行交易和风险管理。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咨询,我会为您详细解答。祝您投资顺利,收益大赚!
发布于2024-3-13 16:58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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