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上的区别:
定期寿险在合同中规定1年到几十年不等为保险有效期。如果被保险人在约定期限内死亡,保险公司会给付约定的保险金给受益人;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届满时仍然生存,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没有给付义务,已交保费亦不退还。
终身寿险在合同中不规定期限,是永久性的保障。无论被保险人何时死亡,保险公司都有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且终身寿险的现金价值比定期寿险高,若投保人中途退保,可获得相当数额的现金价值。
(2)用途上的区别:
定期寿险可以用较低的保费获得一定时期内较大的风险保障,杠杆更高。其他条件相当的情况下,交同样的保费,定期寿险能获得的保额通常会比终身寿险高很多。更适用于收入不高但需要更高保障的人群;以及债务人购买定期寿险,债权人作为受益人,如果发生万一,可以用保险金偿还债务。
终身寿险的一部分保费逐年累积形成了保单的现金价值,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取得现金价值。另外,终身寿险保险金的给付是必然的,很多收入可观的父母将其作为一种资产传承方式。投保人指定子女为身故受益人,无需继承权公证,子女领取保险金的手续也相对简单,一定程度上避免遗产纷争。
发布于2019-6-1 10:54 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