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回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
(2)初始交易前后六个月不能买入该股份,购回交易前后六个月不能卖出该股份;
(3)董监高在任职期间每年用于约定购回交易的股份,与其它交易行为合并计算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4)董监高股票窗口期交易限制等。
发布于2023-11-9 12:59 鹤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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