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公司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或者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向股东发出股东大会通知。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列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会议召集人和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并充分、完整地披露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同时,公司还应当同时在本所指定网站披露有助于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南方财富网提醒您:熟悉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关注相关公司的会议通知和相关公告,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充分行使自身权益。
发布于2018-12-24 10:25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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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12-24 10:25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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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12-24 13:36 深圳
发布于2018-12-23 16:47 拉萨
股份公司定向增发,股东大会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回避,所有股东都是关联股东,怎么举行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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