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管部门不同。资管产品的监管部门一般是证监会,信托产品的监管部门是银监会;
2、适用的法律不同。前者以《证券法》为主,后者以《信托法》为主;
3、发行主体不同。前者的发行主体为资产管理公司,一般为证券公司或者基金公司的子公司,后者发行主体为信托公司;
4、名额不同。前者可以有200个投资名额,后者300万以下的自然人只能是50个
5、运用范围不同。前者只是一个投融资工具,后者除了可以是投融资工具之外,还在家族财富保全与传承、家族成员养老和教育、消费和娱乐、社会慈善和捐赠等众多领域具有运用价值;
6、管理内容不同。前者更多是资金的管理,后者除了资金管理之外,还可以对一些事物进行管理,尤其是在家族信托方面,事务管理比资金管理更重要。
发布于2018-8-29 20:51 上海



分享
注册
1分钟入驻>
关注/提问
13240706496
秒答
一对一
搜索更多类似问题 >
电话咨询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