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投保人在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时,享受的权利主要有三大项,分别如下:
1)有权请求保险公司降低保费。举个例子,若被保财产的危险程度减少时,投保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降低保险费用,并且退还多缴纳的保费。
2)享有请求复效的权利。在分期缴纳的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超过60天不缴纳续期保费,合同效力会终止。但是在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之日两年内,投保人有提出恢复保险合同效力的权利。
3)指定和变更保险受益人。投保人享有指定保险受益人的权利,且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对保险受益人进行变更。
4)可申请退保。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之后,有申请退保的权利。
义务:主要义务是缴纳保费,填写健康告知时要如实告知,且被保人或被保财务出险时,要在第一时间告知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需要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理赔资料。
健康告知是我们买保险之前就非常有必要确定的问题,否则可能会影响到你理赔,千万别在不明不白的情况下买保险,别出现买一堆废纸的情况。 我司是上市公司,专注解决您的保险困惑,甚至理赔服务,添加微信联系我,竭诚为您服务!
发布于2023-4-28 14:15 免费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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