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是对子女的赠与,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1、为子女买保险这一行为构成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给子女买保险受益人肯定是子女一方,那么父母的投保行为可以看成是对其子女的赠与行为。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该赠与行为在保险缴付时即完成了对应部分现金价值的权利转移。所以对受益人是子女的,该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要求分割。
2、父母没有权利因离婚而擅自退保并领取保金。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擅自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若父母因为离婚而擅自退保并拿取保费,这一行为具有主观过错性,导致了保险受益人的权益遭到侵害,不仅要退还保金,还应对保险受益人进行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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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4-24 23:09 免费一对一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