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2)发行人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20%;
(3)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4)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
(5)发行人做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6)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7)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涉及重大民事或刑事诉讼,或已就重大经济事件接受有关部门调查。
同时,在私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还应按照深交所规定披露本金兑付、付息事项。
发布于2018-4-11 13:17 阿拉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