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部署公司债发行人中报披露工作
发布时间:2014-7-24 12:42阅读:611
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通知,要求公司债发行人做好2014年中报披露工作。
上交所指出,在6月30日前在上市的公司债券和8月31日前在上交所上市时未披露2014年中期报告的公司债券,均应当于8月31日前完成本次中期报告的披露工作。如发行人无法在8月31日前完成本次中期报告披露工作的,应当在8月15日前向上交所提交书面说明,并公告未能如期披露的原因及延迟披露的最后期限。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发行人有哪些责任?
对发行人而言,发行债券的利弊有哪些?
-
中信证券现在可以买黄金吗?有人知道吗?
2025-10-27 09:22
-
业绩反弹!2025年10月最新【个人养老金基金产品】全汇总~业绩反弹!2025年10月最新【个人养老金基金产品】全汇总~
2025-10-27 09:22
-
都说【宽基指数】好,它究竟是啥?具体有哪些?
2025-10-27 09:22


当前我在线

分享该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