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市民可购汇的数额,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有关负责人作了详细解释:根据现行的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居民个人购汇实行指导性限额管理。
在规定限额以内的,可凭规定的证明材料到开办居民个人售汇业务的银行网点办理购汇手续;超过规定限额的,须到外汇局进行真实性审核,凭外汇局核准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到银行办理购汇手续。居民个人办理缴纳境外国际组织会费、境外直系亲属救助、境外邮购等没有实际出境行为的购汇的指导性限额为每人每次等值3000美元。居民个人办理出境旅游、朝觐、探亲会亲、境外就医、商务考察、被聘工作、出境定居、国际交流、境外培训、其他出境学习、外排劳务等项,购汇的指导性限制额为:签证上的出境时间在半年以内的,每人每次等值3000美元;出境时间在半年以上(含半年)的,每人每次等值5000美元。但边境旅游的购汇指导性限额为每人每天等值100美元(含100美元),每人每次购汇最高限额等值500美元(含500美元)。
发布于2018-1-18 10:38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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