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房贷审核未过,需由中介联络担保”
发布时间:2018-1-22 14:57阅读:326
“购房者房贷审核未过,需由中介联络担保”
经了解得知,这种情形发生的概率较大,为不良中介的惯用伎俩。购房者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后,中介公司员工为购房者去做贷款资信审核,而隔日却谎称购房者审核未过关,不符合房贷借款人资格,并建议购房者通过中介公司来做担保(或通过中介公司下设担保机构),以此确保尽快获贷,而其间,中介可以收取不菲的手续费、担保费、评估费、公证费等,不少购房者并不知其中蹊跷。
出招:如若购房者确实需要中介代办贷款,在中介为其进行完贷款审核后,应当由中介出具相关银行的审核证明,如无法提供,不良中介上述说法则站不住脚,购房者大可视其为浮云。
没有盖章的“贷款未成,合同解除”协议
有购房者阐述了自己的遭遇,由于其对自身资信信心不足(多集中于低收入、或疑似信用记录不良者),签订居间合同时害怕因贷款失利承担高额赔款给中介和卖家,于是与中介员工签订了另一份“”如未成功贷款便解除合同协议”,而中介员工往往会称该协议具备效力,只签署自己姓名,并无公司公章,一旦事后出现法律纠纷,这份“补充协议”的效力极为有限,一定程度上无法代表中介公司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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