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象曝光虚列费居首
发布时间:2018-1-17 16:28阅读:288
近年来,随着保险业发展,乱象不断上演,既阻碍了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又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从保监系统今年披露的罚单来看,保险业乱象主要集中在虚列费用、非法经营、欺骗投保人、违规任命高管四大方面。
总体来看,在计的94张罚单中,保险业乱象较为普遍的“重灾区”主要是在虚列费用方面,其中就有30张罚单与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有关。从统计的罚单来看,中融人寿深圳分公司、都邦保险销售深圳分公司、华安财产保险海南分公司等就存在虚列费用等违规行为。如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海南保监局对华安财险海南分公司业务进行调查,发现虚列劳务费657.44万元及部分业务招待费用在差旅费科目下列支1.4万元被罚15万元。
在经营方面,“非法经营保险业务”、“违规承保异地车辆”、“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与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等问题也层出不穷。指明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的罚单就有9张。而保监会层面公布的罚单虽然较少, 但浙商财险被开出最高罚款121万元,并被责令停止接受保证保险新业务共一年的处罚措施,而9名相关负责人被罚81万元,其中时任浙商财险总经理的金武被撤销其任职资格成为业内广泛关注的焦点,主要原因就是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的保险条款、费率,而这背后的风险可见一斑。
销售误导是保险业一大顽疾,监管在这方面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根据统计的罚单来看,就有中国人寿、华夏人寿、百年人寿、民生人寿等公司存在欺骗投保人等行为。如民生人寿福建分公司除了存在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之外,还存在将保险产品的结算利率与银行存款利率、国债利率、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进行片面对比,欺骗投保人等行为。
此外,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或高管也成为监管重点处罚的对象。如开年就有安心财险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担任公司高管被罚5万元,3名相关人员被罚9万元。
跨年整治乱象人身险被紧盯
2017年是金融监管大年,保险业明确防风险首要任务。在2018年前夕,保监会即组织开展人身保险治理销售乱象打击非法经营专项行动,打击销售乱象、渠道乱象、产品乱象、非法经营四大乱象,将2018年开年主要任务集中在整治乱象上。
2017年12月29日,保监会在《中国保监会关于组织开展人身保险治理销售乱象打击非法经营专项行动的通知》就指出:各保监局应切实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强化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主体责任。针对严重销售误导、违规套费、恶性竞争、非法经营等重点问题,应视情节对涉案机构依法采取顶格罚款、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吊销业务许可证等处罚措施,坚持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双处罚,涉案机构和责任人双处罚,不断强化监管威慑力。
“总公司已经组织了自查自纠,各分公司开始排查开门红资料,并要求10日前上报材料。与此同时,公司还找律师事务所进行公司内部合规的项目调查,基本包括员工的福利待遇合规问题。”一位保险销售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销售误导是保险行业老生长谈的话题,但今年朋友圈里很少有这种现象了,公司在这方面把控得也很严格,合规部门宣传力度也很大。
今年1月3日,保监会首次提示开门红风险。根据保监会官网发布《关于“开门红”保险销售的风险提示 》称,每到年关岁末,都是保险公司为年度冲刺业绩的重要关口,“开门红”活动成为一年一度最大的营销重头戏。为冲业绩,有的销售人员利用活动期间的产品销售政策夸大宣传,违背保险最大诚信原则。比如在介绍分红型、投资连结型、万能型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时,存在以历史较高收益率进行披露、承诺保证收益等夸大宣传或不实宣传的行为,进而误导消费者投保。 为此,保监会提醒,购买“开门红”产品时,应谨防“炒停”营销和夸大宣传等风险。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