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原浙商财险参与始末
发布时间:2018-1-10 16:26阅读:639
这是一起银行内部员工与外部不法分子相互勾结,跨机构跨行业跨市场的重大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牵涉机构众多,性质恶劣,为近几年所罕见。
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侨兴电信、侨兴电讯(下称侨兴公司)分别在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下称粤股交)备案发行了各5亿元的私募债券,债券期限为2年,利率为年化7.3%,本息合计11.46亿元。债券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均为粤股交。侨兴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吴瑞林为侨兴债提供了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浙商财险为上述两笔私募债提供了履约保证保险,合计保险金额为私募债本息11.46亿元。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向浙商财险出具《合作银行履约保函》承诺承担担保责任。
经过浙商财险增信的私募债通过招财宝平台各分7期向公众发行。同时,招财宝平台又为该债券持有人提供“变现”服务,即债券到期前,如果债券持有人急需用钱,可以通过招财宝另行发布一个质押“变现”的借款信息,向招财宝平台上的投资者进行变现融资。在债券“变现”融资环节,由众安保险为借款人提供保证保险的融资增信服务。
2016年12月15日至2017年1月11日,侨兴债面临违约风险,浙商财险启动保证保险理赔。目前,浙商财险侨兴债保证保险已赔付完毕,全部投资人已全额拿到投资款本息。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