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输配电定价办法出台
发布时间:2018-1-4 14:48阅读:378
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关于制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的指导意见》,旨在打破区域壁垒,推动输配电价“跨区域”定价。
“此次出台的定价办法,标志着国家对输配电价领域完成了全面监管,管住了电力市场的中间环节,促进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直接现货交易。”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此次出台的定价办法对输配电价体系实现了全覆盖,这当中涉及省级电网、区域电网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
其中,区域电网是指跨省共用网络,跨省跨区专项工程则主要服务于远距离大容量输电,如西电东送、疆电外送。通过改革,电力市场的买卖双方在缴纳固定的输配电费后,就可以自主协商电价进行交易。
“电网企业只收取合理的过网费,更大程度促进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的直接交易,通过交易扩大市场化。”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电价处处长侯守礼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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