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科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8-1-4 14:46阅读:818
(1)特定对象条件。《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下列规定:①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②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2)上市公司条件。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
②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③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规定;
④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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