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或将分层、 分类监管
发布时间:2018-1-2 14:43阅读:428
根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精神,融资租赁全行业将由银监会统一监管,实际由地方金融监管局将负责具体的监管工作。但多达8000多家公司的融资租赁行业,如何监管,是一道难题。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获悉,银监会已经对天津、上海、广东等地融资租赁进行调研,设计顶层设计方案,从客户集中度、行业集中度、五级贷款分类、拨备覆盖率等方面考虑对融资租赁公司进行管理。目前,原商务部门负责的租赁公司审批等已基本停止。
“两种可能性是做不到的。一是,拿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管要求去套现在的租赁公司的监管要求,是做不到的,否则会管死。二是,没有监管指标,放任不管,现在政策也是不允许的。”浙江大学融资租赁研究中心理事长、中国融资租赁(西湖)论坛执行主席程东跃在融资租赁西湖论坛(南沙)研究院揭牌仪式期间表示。
“目前在国内法律层面,融资租赁的法律依据还是物权法、合同法。监管主要依据中,针对不同类别,商务部有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阳光律所首席合伙人陈臻在广州举行的融资租赁公司监管环境研讨会上表示。
融资公司的监管力度不强,实际处于无力监管的状态。陈臻表示,近年来,融资租赁快速发展期,也是租赁业法律风险诉讼爆发期,案件直线上升,主要是违约金和延迟履行问题。“违约金和融资租赁企业将来所要求的资本金、资本实力、发展肯定是有相关性的,需要有相应的担保措施来防范金融风险。”从区域看,上海、江苏、河北、湖南、四川、浙江等地融资租赁诉讼较多,主要在上海,越发达的地区诉讼案件越多,说明监管确实有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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