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银行慎对“中国版IFRS9”施行
发布时间:2017-12-26 09:23阅读:1010
今年4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23号、24号三项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三者合称为“中国版IFRS9”,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的中国版。根据安排,23家H股上市银行(含“A+H”上市银行)须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新准则。
数据显示,目前23家H股上市银行合计资产规模占国内商业银行总资产的73%。这意味着新准则在2018年的影响面巨大。留给中国银行业适应、理解和实施新准则的时间已不多。
一位金融业资深会计师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新准则编制下,银行最早披露的报表为2018年一季报,具体数据将在半年报上有所体现。“因此IFRS9将不会对2017年年报中的会计科目、净利润、拨备等内容造成影响。”
具体影响方面,不少接受采访的银行人士均三缄其口,并表示仍需视明年的市场情况及后续监管细则的落地再谈。普遍被接受的观点是,中国版IFRS9的实施将必然增加商业银行拨备要求,同时增大利润波动性。
一位股份行计财部人士向记者表示,IFRS9不仅是会计层面的工作,而且是从前台交易录入开始,到后台会计核算及财务报告披露,都需要变更。“未来几年银行需要持续为IFRS9的实施投入大量资源,需要跨部门的深度配合,对总行决策层综合协调的能力提出了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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