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连发16份监管函 严防险企成为股东“提款机”
发布时间:2017-10-27 10:09阅读:378
《证券日报》记者获悉,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保险监管,有效防控公司治理风险,中国保监会近日连续下发16份监管函,要求保险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治理相关规则制度,对部分公司关联交易采取禁止性措施,公司治理监管从柔性引导向刚性约束转变。
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自2017年10月11日-2017年10月26日,半个月的时间内,保监会连发16份监管函,分别披露了珠江人寿等5家保险公司以及华汇人寿、长江财险等11家保险公司存在的公司治理问题,要求公司限期整改。
据悉,被下发监管函的公司均为在评估中监管评分较低的公司,主要问题集中在公司章程与“三会一层”运作、内控与合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以及股东股权等方面。其中,董事会运作不规范,关联交易管理不合规,内控审计管理弱化、薪酬考核机制不到位四个方面问题较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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