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课堂(五十八)打新前,先搞懂新股发行是怎么定价的
发布时间:2016-10-12 21:58阅读:564
问题一:什么时间给我们讲讲“做市商”吧。相信我们小散基本上都不了解。望大神指教呀。
答问题一:做市商(Market maker)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地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即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做市商通过这种不断买卖来维持市场的流动性,满足公众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做市商(Market Maker)是通过提供买卖报价为金融产品制造市场的证券商。
做市商制度,就是以做市商报价形成交易价格、驱动交易发展的证券交易方式。国际上的做市商通常由较大的金商或银行来担任,如伦敦现货市场五大金商与瑞士三大银行是全球最典型的做市商。
从本源上来讲,金融市场主要有两种最基本的交易模式:做市商模式(Dealership Mode)和以集中竞价为特征的拍卖模式(Auction Mode)。现在世界各国各个层次的金融市场(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黄金市场等)所实行的交易机制其实都是这两种基本运行模式的混合体,只是这两种交易机制在各个市场各有侧重罢了。
一般来说,以柜台交易(OTC)为特征的无形市场通常属于做市商市场,而以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为主的有形市场则属于拍卖型市场。
目前世界上规模较大的交易所市场几乎都是拍卖型市场,如纽约股票交易所、东京股票交易所、香港股票交易所和巴黎交易所等(伦敦股票交易所也于1997年引入了辅助性的指令驱动交易系统)。
我国两大证券交易所也都属于拍卖性市场的范畴。而美国的NASDAQ股票市场和伦敦股票交易所市场则属于偏重做市商特征的市场,在发达国家占有重要地位的OTC(柜台交易) 资本市场也是标准的做市商市场。另外,世界上大部分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包括银行市场)和外汇市场、黄金市场都是以做市商制度作为基本交易制度的市场。
问题二:上市公司上市后,股东套现一般是多久,有限制吗?
答问题二:证监会有很多相关规定,最基本的是大股东(控股股东)要上市三年以后才能卖掉套现,其他原始股东上市一年以后才能套现。
其他还有很多辅助、补充的规定,比如投资时间太短的、从大股东那里买了股份的等等都有特别的限制规定,但是总的来说限售期最长不会超过三年。
具体的监管对于股东的限售和解禁都是有规定的,具体的问题具体分析,涉及到具体业务可以提出来,或者具体你可以查一下证监会和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这方面的规定。比如参考一下这些规定: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3、《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发行人向本所申请其股票上市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在刊登招股说明书之前十二个月内进行增资扩股的,新增股份的持有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该部分新增股份。
4、《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发行人向本所提出其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申请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本条所指股份不包括在此期间新增的股份。
5、如发行人在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前十二个月内(以刊登招股说明书为基准日)进行过增资扩股,新增股份的持有人在发行人向本所提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申请时应当承诺:自持有新增股份之日起(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基准日)的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另外,还有股东自愿做出锁定的承诺,要在招股书中披露或者公告等等。
问题三:我看最近有很多新股发行,想请教一下,新股发行的时候,他们的新股的发行价是怎么定的,这个区间怎么算?
答问题三:一般来说,公司会先拍一个想要发行的每股价格的大概区间,然后由分析师写一份投价报告给出一个网下询价的参考价格。询价机构根据投价报告的参考价格为基础进行报价。报价结束以后,保荐机构会和证监会进行沟通,通常选取报价的中位数或者众数或平局价来选定发行价。如果超额认购比率较高,同样地价格还能往上报!最后就是你看见的每股询价区间。
现在很多新股一般都会炒到很高的位置,有些投资者可能在高位还成了接盘侠。如果对比新股的定价,以及炒作的股价,或许你就不会因为炒新股成了接盘侠了,有些新股的价格确实被炒得太高了。
展开来说,国内的定价其实都挺简单的,主要就是PE估值。P=PE倍数*利润
利润是固定数据,PE倍数涉及到当前的市场环境和公司未来成长性,一般会参考已经上市的可比公司PE值适当打个折,然后就算出来估值。
DCF估值也是会用到的,但是可能主要还是根据PE来估算,DCF作为佐证。因为DCF的估值太多主观因素了,很容易操控,不可靠。
以上是投行估值部分(不是公司自己给自己估值),这是IPO定价的第一步。
第二步是,投行会把估值报告发给一些投资机构,同时组织路演,主要目的在于告诉投资人“我觉得这家公司是非常好的,我估值到XX,你们赶紧来看看吧。”
第三步是,投行邀请投资机构来报价,相当于投资人还价:“你觉得值那么多,但是我们只愿意出到这么多,如果是这个价位的话,我们愿意买多少多少。”大多数情况下,投资者报价应该是比投行自己的估值要低一些,有点折扣。如果投资者特别不看好的话,会有非常大的折扣。
投行统计一下投资者的报价,算算定在什么价位能够把股票全都卖掉,这基本上就是最后的价格。
问题四: 请问怎么样让非专业人士简单的看懂财务报表?
答问题四: 之前的学习课堂已经陈述过关于如何读懂财务报表的问题了,讲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这三大报表是基本解读方式,那个就是比较基础的,至于关于具体每个指标的理解,那么需要系统的讲解了。这个需要个人的学习和努力的。
问题五: 关于债转股的解释。
答问题五: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控股(或持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
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这是一种现实代价最小的债务重组方案,社会震动小,所以,可以在较大规模上运用,有利于在较短时间内收到解脱国家银行和国有企业债务症结的成效。
在中国债转股,曾经有两次。上一次就是在1995年的时候。那个时期,曾经有大规模债转股。最终形成了四大AMC。长城、信达、东方、华融。
债转股,有利于降低银行的不良贷款和企业的负债,简单说是将债权转变为股权了。申万宏源关于债转股的最近一次点评: “债转股”能成功的最大原因还是需要企业自身经营的好转,而这次的指导意见里面也是重点提及鼓励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对于我们提及的专业化资本,还需要进一步的定量化政策。
债转股意义重大,从负债端改善改善企业融资结构的同时,着力改善企业的微观资产端,配合宏观经济供给侧大背景下,利于经济结构优化,产业结构升级,减少系统性金融风险,有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
债转股总的来说,一是明确了降杠杆、债转股所涉及的不良资产处置方面的配套政策。财政部现在明确银行可以向各类实施机构打包转让不良债权,并进一步允许以债转股为目的转让单笔债权,提高债权转让的便捷度,促进通过债转股降低企业杠杆率。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二是在降杠杆和债转股过程中,涉及到交易的各个环节,财政部都有相应的税收政策支持。三是深入推进收费和基金的管理改革。
这一系列条件的配合中,专业化的资本运作和对接已基本完成,不良债权由银行向AMC交接,防止非金融企业的风险向金融企业转移;财政部出台的在交易各个环节都有财税优惠政策体现了国家对去杠杆,调整经济结构和经济转型的大力支持,营造了有利的政治经济环境。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
中信证券现在可以买黄金吗?有人知道吗?
2025-11-03 09:26
-
美联储二次降息落地,黄金还会涨吗?
2025-11-03 09:26
-
券商持续看好,半导体ETF究竟怎么选?
2025-11-03 09:26


当前我在线

分享该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