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锦秋:暴风科技百炼成妖 为何美国妖股甚少
发布时间:2016-5-29 13:23阅读:405
熊锦秋 资深市场评论人士
当前A股市场妖股大夺风头分,不管是市场疲软期间还是牛劲迸发期间,总是频频涨停,笔者认为,妖股任性表演,是因为操纵者在幕后恣意妄为,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强化对妖股操纵的打击力度。
所谓妖股,是指股票走势异常、不合常理、让人难以琢磨,一般都是暴涨暴跌,明明公司业绩平平甚至亏损、却连连拉出涨停;伴随股价的大幅震荡和高换手率,庄家逐渐出逃,股票妖性也将逐步丧失。也就是说,妖股之所以表现出妖性,关键是有庄家隐藏在幕后呼风唤雨,使得股票在熊市中也可以股价高高在上,或在牛市中走出“钓鱼”走势,庄家其实就是幕后作祟的妖怪。有些刚上市不久的新股其股价暴涨暴跌,估值水平往往远高于市场平均估值,同样是因为背后隐藏主力庄家,这些新股同样可以纳入妖股范畴。
就比如最近表现抢眼的暴风科技(300431),尽管其行业地位远不如优酷土豆和爱奇艺,但其股票市值却远远领跑后两者,最近有的交易日换手率甚至接近50%,这么高的换手率、这么多的投机跟风盘,有关利益主体要抛售撤离就比较简单,而最近前几大股东也接连披露减持计划。暴风科技的怪异走势,当然有操纵者功劳,去年证监会就对马信琪等涉嫌操纵“暴风科技”股票价格案件进行了查处,但这些主体只是追封涨停板的游资敢死队,它们以吃庄家为生,即洞悉庄家动向,果断吃进打板,有利润之后火速撤离,这些主体或许还只能算是投机跟风者,并不是真正的幕后大庄家。如果幕后庄家真是它们,又如何解释它们被查处之后为何暴风科技股价表演仍然如此疯狂?
有观点认为,妖股在低迷市道暴涨,凸显盈利效应,有利于活跃市场气氛,这或许也是监管部门对妖股爆炒操纵睁一眼闭一眼的原因。但在笔者看来,庄家不是慈善家、而是心狠手辣的抽血机,庄家操纵妖股,其最终目的不可能是为了高价抢进一堆没有什么内在价值的筹码,而是要将这些筹码倒给散户,以攫取股市的资金精华,庄家出逃后股价暴跌,散户在经历短暂的盈利效应后、其暴亏效应就会逐渐显露出来,而股市持续失血也是导致其日益脆弱的一个主要原因。
现在的股市,有限的资金都被抽附吸引到庄家股、妖股的爆炒游戏之中,如此其它股票哪里还有活路。应该说,监管执法部门对内幕交易的危害性认识已经相当到位,但笔者希望,监管执法部门应该像对待内幕交易一样,强化对市场操纵和庄家的打击力度,因为市场操纵的危害性并不亚于内幕交易,甚至远超内幕交易。
市场操纵的危害性,不仅表现在扭曲证券价格、误导资金流向、形成资源错配;而且操纵行为往往伴随高换手,导致市场资金在交易环节无谓损耗;操纵者利用其持股和资金、信息优势,与散户博弈,处于博弈劣势地位的散户由于贪婪与恐惧两大与生俱来的人性弱点,往往低卖高买,由此形成对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侵害,损害了市场公平正义、动摇了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
另外,内幕交易往往与市场操纵相伴生,内幕交易者之所以获得暴利,往往依赖庄家对股价的拉抬操纵。就比如牛市期间上市公司一旦发布借壳信息,庄家往往利用这些信息卖力拉抬操纵,公司股价往往连续一字涨停,导致提前潜伏的内幕交易者大或暴利。但真是这些借壳信息有多值钱吗?非也!君不见在疲弱市道下,即使有些上市公司发布借壳信息,股价也难有大的作为,关键其中缺乏实力庄家的有力拉抬。
在美股市场“妖股”并不常见,主要是“操纵股价”在美国市场绝非易事。监管部门计算机系统会实时跟踪异动的股票,只要波动超出正常水平就会跟踪,当日成交的大单,以及波动前潜伏的大单都会成为调查对象。而按《萨班斯法案》,故意进行证券欺诈的犯罪最高可判处25年入狱,对犯有欺诈罪的个人和公司的罚金最高分别可达500万美元和2500万美元。市场操纵属于证券欺诈,对其处罚当然可参照上述条款;有如此紧箍咒,自然使得投资者不敢越雷池一步。
A股市场低迷市道中的妖股爆炒显得格外夺目,相比其它走势温吞的个股,一些散户禁受不住暴利差价诱惑,纷纷踏上跟妖投机之路,市场陷入追求赚快钱的筹码赌博模式,败坏了市场投资风气。可以说,有什么样的监管,就有什么样的市场,市场的健康有赖于监管引导,监管部门对妖股爆炒不能再熟视无睹,要加快反应速度,坚决打击庄家铤而走险的任何市场操纵;当然这方面要借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先进技术,开发出市场操纵的稽查分析系统,以遏制妖股爆炒、市场操纵泛滥局面。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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